谈"用药规范"的重要意义

【作者:men】 【阅读次数:52】

  近日,东莞虎门金盾医生获悉,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指出,我国城乡居民用药知识普遍匮乏,用药行为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。他公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合理用药十大核心信息。其中,一条“遵循能不用就不用、能少用就不多用,能口服不肌注、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”引起热议。

  过去,“能口服不肌注、能肌注不输液”这种信息只专供给医生,怎样用药是医生事。现在,同样的信息向全社会发布,用药规范变成了人人参与的社会事。这种做法并不是什么发明,在新加坡和英国等一些发达国家,政府同样颁布过这种面向全民的类似信息。

  有了用药原则的信息指导,意味着普通人有了更多参与评价和监督的机会。未来,在就医过程中,医生们很可能会因此听到一些新的声音:“输液?难道不能肌注吗?”“药是一定必须用吗?而且要用那么多种?”那种“我决定你听话”的医疗模式将有所改变。患者知道得更多,医生的处方用药必将受到制约。为什么要采取一种用药途径?医生必须拿出更客观可以信赖的临床证据来说服患者。

  患者得到了专业信息指导,也有利于增强规范用药的意识,减少滥用药物的行为。过去,有很多人误以为,输液才是快好的治疗措施,口服药物等于缓慢和怠慢,生病必须吃药才是对的。所以一患病,就去找医生主动要求输液治疗,或者是大包围和超剂量地吃药。同一种疾病,你去找不同的医生就医,有人说输液,有人说不需要。你该听谁的?现在,有了这种专业的信息指导,知道了更多的用药原则,至少可以帮助你做出更高质量的判断,享有了更多的选择权。

  如果指导一种普遍行为的信息垄断掌握在少数人手上,公众对此一无所知,它会产生一种不受监督的权力。那么这种“不透明”可能会导致寻租和腐败,带来滥用和乱作为。在用药途径上,我国成为滥用静脉输液严重的国家地区之一,一定程度上根源于此。

  在这样的用药行为上,把医生事变成社会事,通过信息透明,让众人也参与到医疗决策上来,有助于用药规范这种结果的产生。对医生看似带来限制和阻力,但实际上却是一种保护。患者知道更多可以信赖和专业的信息,能够给医生减负,能够更好地理解医生的治疗措施。

  但是,这种用药原则只是一种提醒。在具体的用药原则上,或许你可以怀疑和求证,但仍须尊重医生的专业意见。毕竟,普遍的原则只适合一般的情形。如果不配合执行医生的治疗意见,可能会带来某些风险和坏结果。

  在处方用药上如何做到规范用药?医生是主力军,但不意味着众人因此失去了监督的权利。国家用药原则的颁布,很好地提醒了这一点,值得肯定。只有全社会参与到反抗滥用药物上来,才能形成更大的合力,得到我们想要的结果和好处——用对的方式用药和用对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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